上周末回新竹一趟,和家人聊聊天,找朋友敘敘舊,順便逛了一下夜市和市區。走到哪裡我們總是想要些新鮮刺激,可能是視覺、聽覺、味覺上的享受,總之一成不變不是我們想努力追求的。
眼光撩亂霓虹燈招牌炫耀的是財力不是行銷力,想喝杯經典義式咖啡,我們八成還是會去星巴克不是嗎?就拿飲料店來說,我們有對哪一家品牌特別在意嗎?五十嵐?ComeBuy?CoCo?發條橘子?還是你要的只是一杯珍珠綠茶,只要不太差哪一家都可以,最好距離不遠價格又便宜?
選擇太多,差異太少
街上飲料店百家爭鳴,我們早已不知道自己喜歡的是哪個品牌;走進家樂福、愛買、大潤發,面對洋芋片、玉米脆片、牛奶我們無力分辨出之間的細微;考試熬夜想買杯提神飲料或咖啡,要去7-11、OK還是全家?你要買RedBull、雞精還是老虎牙子?其實我們分不太清楚這之間的差異,有些部分就連廠商自己都無法做區隔,那忠誠度何去何從?
- 創造出品牌不是問題,「創造品牌」倒是個問題
坊間品牌數量不勝枚舉,上一段列出的品牌還是比較知名的,有些我們甚至已具有分辨、區隔能力。而隨著新興品牌陳列出新,對原品牌的忠誠漸漸被洗掉,我們的鑑賞能力也越來越不夠,最後可能只相信工業情節廣告而盲目選擇。
把自己建造成燈塔
選擇太多差異太少的情況下,相似的品牌陳列在同一櫃上,我們無法正確有效地選擇自己的產品,這也造就了「口碑行銷」與「差異化」意識的抬頭
當消費者在茫茫品牌海中迷路時,如果有一個值得信賴的燈塔,或讓他們覺得與眾不同旗桿鶴立雞群,那麼你家牌子將能脫穎而出。如前面文章提過的,認知價值是一個很主觀的price,你永遠不知道消費者對這項產品的願付價格(willing to pay)是多少,但是從今以後你將知道,讓顧客們成為鑑賞家,正確的觀念會讓他們對產品的認知價值提高。
鑑賞家
一項商品的競爭對手適中時,消費者能夠理性地分析並選擇自己想要的商品,這時候每個品牌的商品都有各自的客群,消費者也樂於、自豪於當一位鑑賞家。情況轉至現今,光是綠茶品牌就已經幾十種,產品間的差別已經十分微小,即使有,消費者也已疲於當一位稱職的鑑賞家去一一評鑑,做出一系列評價表,這太耗成本了。這時候經濟學假設的消費者理性也不復存在,至少理性的影響已不如以往,供給需求的交會線自然也不是那麼你情我願。
Web2.0時,我們透過部落格等網路上專業鑑賞家的評價,減少自身的成本,並縮小親自嘗試的範圍,找出專屬於自己的品牌;Web3.0我們甚至不管專不專業,因為那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的朋友、我的客戶、我的老闆喜歡喝什麼。
每個人都喜歡專業,想讓人認為自己專業。事實呈現的確是這樣子,我們渴求人家的信任、愛與歸屬,當人家接受我們的告誡、勸阻、建議,我們也會釋出更多的信任,於此同時我們將更精進自身的專業。大勝理論其中一條便是當場亞馬遜理論,順應人家口碑的分享,把人情做好。
因此,建立一個品牌應該要能夠讓你的消費者成為一位鑑賞家,一位能夠分辨你和其他品牌的差異,一位會對你的品牌提出建言與Feedback的鑑賞家
Get總結
從前因後果來看,如果你的品牌可以讓消費者客群成為稱職的鑑賞家,他們會默默感激你,於此同時他們也會感到開心,而一旦品牌能融入人心,即使再多的競爭對手,也終將敵不過這群鑑賞家對你的忠誠度
你是哪個方面的鑑賞家嗎?飲料?咖啡?速食餐廳?文具?球衣?3C?
你是不是也因為成為了那個領域的鑑賞家,所以對他的用心程度也較高?
Pic via PC home個人新聞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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